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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消逝的骑士

永不消逝的骑士

爱吃土豆的土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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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玄幻小说《永不消逝的骑士》中的主人公是主角阿卡多爱吃土豆的土豆雷,编写本书的大神叫做“爱吃土豆的土豆雷”。更多精彩阅读:乌兹小镇……伴随着夕阳最后的消逝,天空也带上了带紫色的面纱,透过月亮与星辰的光辉,两人看到了乌兹小镇城墙上的火光。此刻城门也即将要关闭,两人踩着最后的一点太阳的光芒跑进镇子。夜晚是野兽的舞台。乌兹小镇是隶属巴兰王国齐格郡下,地处森林与平原交界之处,从此镇往西是茂密的格兰之森,其存在甚至比巴兰王国的历史还要长。此地往东,则是一望无际的利菲平原,优渥的土质所种出的农作物与茂密的森林的产出则促进了贸易,而乌兹小镇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而米尔与阿卡多所居住的山村正是在格兰之森的外围。森林的外围是森林较为安全的地方,越是往深处,里面的野兽也就越加凶残强大,甚至还存在着魔兽。贸易市场,酒馆,旅店,军营,杂货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说乌兹小镇并不是大城市,但对于阿卡多两人的生活来说,是合适也是惬意的。虽说森林里面的狩猎具有一定危险性,但是,祖祖辈辈的生活不都是这样过的嘛。“好的,阿卡多,我们现在就去把鹿皮卖了换酒喝。很显然,米尔大叔一想到有酒喝就忘了正事,他们还要匀出钱来去补充损耗的箭矢,只会用陷阱等待上门的猎物可不是一个好猎人。一个好的猎人,往往是需要主动出击。阿卡多没有回应,两人就这样往镇子里面走去,求生,寻乐。虽说到了夜晚,但镇子里面依然灯火通明,店铺大多都是深夜才关门。走在街道上与赶路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贸易市场的喊叫声,酒馆内醉酒人的大声吵闹,如果耳朵够灵的话,也能分辨出老板的劝阻与吟游诗人的故事。不同于赶路之中的森林的嘈杂。这里的生活充满着烟火气与朝气。“阿卡多,靠你了,等下铁炉酒馆找我。不待说完,米尔就朝着另一个方向沿着酒香的味道走去,要不是路上人多,七拐八扭,说不定早就跑起来了。“大叔,还真是一点没变啊。自从阿卡多记事起,从米尔大叔背着阿卡多扛着猎物到阿卡多扛着猎物,一晃而过,阿卡多也八岁了。而大叔除了看起来脸上的皱纹多了些真是一点也没变啊。说着,往前面的杂货铺走去。……“哟,阿卡多,又是你自己来,米尔那个混蛋呢?说话的正是杂货铺的老板,看起来与米尔大叔的关系还不错,在阿卡多的记忆中,猎物一直是卖到这家杂货铺中,也许是因为这个镇子上只有这一家杂货铺,也许是其他原因呢。阿卡多没有多想,反正价格也算公道。“米尔大叔去酒馆喝酒了。阿卡多没有多想,把手中的鹿皮交给老板。老板身穿亚麻布衣裳,从他的胸口口袋那里拿出了他的单边眼镜戴上。凑在蜡烛面前观察。“喂,小子,你这鹿皮腿上有个划口啊,米尔那混蛋虽然好喝酒,但也不至于狩猎时也不带脑子啊。真是的,本来毛皮就多,你还不好好保证质量。声音越来越下,到最后只剩下嘟囔声。“算了算了,一枚银币,算我血亏。赶紧走,赶紧走,随着一枚银币从老板手中弹起,阿卡多赶紧接着转身就溜走。“先是去买箭矢好呢,还是先去找大叔,可是找大叔,大叔一定醉醺醺的。算了,先去买箭矢吧,再加上从家里带的钱够买一筒箭矢了,还能给大叔剩下些酒钱。阿卡多走向铁匠铺顺带想着。……“哟,米尔,好几天不见,也不知道来看看人家,陪着这群糙老爷们,早就腻歪了。米尔刚走进铁炉酒馆,正在吧台上擦杯子的老板娘戴维就说。在这里经常去酒馆的知道老板娘四十多了,看起来却跟三十多岁一样,虽说是半老徐娘,却仍是风韵犹存,既褪去了年轻的稚涩,又多了一股成熟的韵味。正是大好年华。白皙的皮肤,一身火辣的装扮,恰到好处的遮掩,微胖丰满的身子,又有着这个年纪女人的自信,脸上虽然有着眼角纹,但也平添了一道岁月的美。来到这里喝酒是一回事,色迷迷的看老板娘也是一回事,终究都是为了放松这一回事嘛,眼睛看不耽误喝酒,也不妨碍脑子里想些什么。最令人蠢蠢欲动的是:老板娘是个寡妇,人长得漂亮,又有一座酒馆。这也是酒馆常年有客的原因。虽说这是个战争的年代,但是王国境内的治安也还好,这也让酒馆就这样开了下去。“哈哈哈,看来我们满足不了你了,也就米尔那个老柿子能满足你。“哈哈哈,哈哈哈……说完,又惹得喝酒的众人一片大笑。连米尔也在笑。有猥琐的,有色迷迷的,也有毫不在意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毕竟,这个世界很大。“哈哈,戴维,几天不见,你又变漂亮了,给我来杯卡舌龙兰,简直想死我了,宝贝儿。米尔走到跟前,还未说完,便被老板娘的玉指按住了嘴巴,不让其发生。虽说米尔是个猎人,算不上有钱人。但是不得不说,长年的打猎生涯使其四五十岁的年纪,身材仍然精装,丝毫没有走样子,削瘦的脸上外加犹如刀削般皱纹,这也是米尔一直引以为豪的“男人的魅力。眼见自己话还没说完,便被老板娘用食指按住嘴巴,米尔瞧去,涂着火焰般鲜红的指甲油,便毫不犹豫地用舌头卷进自己的嘴里。眼神顺着胳膊就往上飘。“好白,好大。虽然每回都能偷看到,但是回回都这样想。还没等回过神来,脸上便挨了一巴掌。不用想,老板娘的受肯定打疼了,毕竟米尔大叔的脸皮挺厚。“戴维,我的酒……米尔大叔自觉理亏,连忙转移话题。但那一个巴掌却引得喝酒的人哈哈大笑。“米尔,你个老小子也有今天,哈哈哈哈。说话的正式与米尔同一个村的村长的儿子——哈维,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小时候经常一起打猎。米尔的父亲去世的早,小时候米尔与哈维就跟着哈维的父亲一起去打猎,可以说,如果没有哈维的父亲,也就没有米尔的现在。也就没有了阿卡多。也许早就化作了某个野兽的粪便,或者冻死在冬天的街头。谁知道呢,那些未曾发生的,也许,现在的生活也只是幻想。但是,乐在当下嘛,明天会有明天的猎物,不必感到焦虑。

来源:fqxs   主角: 阿卡多爱吃土豆的土豆雷   时间:2023-01-27 09:05:43

小说介绍

《永不消逝的骑士》是作者 "爱吃土豆的土豆雷"的倾心著作,阿卡多爱吃土豆的土豆雷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乌兹小镇……伴随着夕阳最后的消逝,天空也带上了带紫色的面纱,透过月亮与星辰的光辉,两人看到了乌兹小镇城墙上的火光此刻城门也即将要关闭,两人踩着最后的一点太阳的光芒跑进镇子夜晚是野兽的舞台乌兹小镇是隶属巴兰王国齐格郡下,地处森林与平原交界之处,从此镇往西是茂密的格兰之森,其存在甚至比巴兰王国的历史还要长此地往东,则是一望无际的利菲平原,优渥的土质所种出的农作物与茂密的森林的产出则促进了贸易,......

第2章 乌兹小镇


乌兹小镇

……

伴随着夕阳最后的消逝,天空也带上了带紫色的面纱,透过月亮与星辰的光辉,两人看到了乌兹小镇城墙上的火光。此刻城门也即将要关闭,两人踩着最后的一点太阳的光芒跑进镇子。

夜晚是野兽的舞台。

乌兹小镇是隶属巴兰王国齐格郡下,地处森林与平原交界之处,从此镇往西是茂密的格兰之森,其存在甚至比巴兰王国的历史还要长。此地往东,则是一望无际的利菲平原,优渥的土质所种出的农作物与茂密的森林的产出则促进了贸易,而乌兹小镇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

而米尔与阿卡多所居住的山村正是在格兰之森的外围。森林的外围是森林较为安全的地方,越是往深处,里面的野兽也就越加凶残强大,甚至还存在着魔兽。

贸易市场,酒馆,旅店,军营,杂货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说乌兹小镇并不是大城市,但对于阿卡多两人的生活来说,是合适也是惬意的。

虽说森林里面的狩猎具有一定危险性,但是,祖祖辈辈的生活不都是这样过的嘛。

“好的,阿卡多,我们现在就去把鹿皮卖了换酒喝。

很显然,米尔大叔一想到有酒喝就忘了正事,他们还要匀出钱来去补充损耗的箭矢,只会用陷阱等待上门的猎物可不是一个好猎人。一个好的猎人,往往是需要主动出击。

阿卡多没有回应,两人就这样往镇子里面走去,求生,寻乐。

虽说到了夜晚,但镇子里面依然灯火通明,店铺大多都是深夜才关门。

走在街道上与赶路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贸易市场的喊叫声,酒馆内醉酒人的大声吵闹,如果耳朵够灵的话,也能分辨出老板的劝阻与吟游诗人的故事。不同于赶路之中的森林的嘈杂。

这里的生活充满着烟火气与朝气。

“阿卡多,靠你了,等下铁炉酒馆找我。

不待说完,米尔就朝着另一个方向沿着酒香的味道走去,要不是路上人多,七拐八扭,说不定早就跑起来了。

“大叔,还真是一点没变啊。

自从阿卡多记事起,从米尔大叔背着阿卡多扛着猎物到阿卡多扛着猎物,一晃而过,阿卡多也八岁了。而大叔除了看起来脸上的皱纹多了些真是一点也没变啊。说着,往前面的杂货铺走去。

……

“哟,阿卡多,又是你自己来,米尔那个混蛋呢?

说话的正是杂货铺的老板,看起来与米尔大叔的关系还不错,在阿卡多的记忆中,猎物一直是卖到这家杂货铺中,也许是因为这个镇子上只有这一家杂货铺,也许是其他原因呢。阿卡多没有多想,反正价格也算公道。

“米尔大叔去酒馆喝酒了。

阿卡多没有多想,把手中的鹿皮交给老板。

老板身穿亚麻布衣裳,从他的胸口口袋那里拿出了他的单边眼镜戴上。凑在蜡烛面前观察。

“喂,小子,你这鹿皮腿上有个划口啊,米尔那混蛋虽然好喝酒,但也不至于狩猎时也不带脑子啊。真是的,本来毛皮就多,你还不好好保证质量。

声音越来越下,到最后只剩下嘟囔声。

“算了算了,一枚银币,算我血亏。赶紧走,赶紧走,

随着一枚银币从老板手中弹起,阿卡多赶紧接着转身就溜走。

“先是去买箭矢好呢,还是先去找大叔,可是找大叔,大叔一定醉醺醺的。算了,先去买箭矢吧,再加上从家里带的钱够买一筒箭矢了,还能给大叔剩下些酒钱。

阿卡多走向铁匠铺顺带想着。

……

“哟,米尔,好几天不见,也不知道来看看人家,陪着这群糙老爷们,早就腻歪了。

米尔刚走进铁炉酒馆,正在吧台上擦杯子的老板娘戴维就说。在这里经常去酒馆的知道老板娘四十多了,看起来却跟三十多岁一样,虽说是半老徐娘,却仍是风韵犹存,既褪去了年轻的稚涩,又多了一股成熟的韵味。正是大好年华。

白皙的皮肤,一身火辣的装扮,恰到好处的遮掩,微胖丰满的身子,又有着这个年纪女人的自信,脸上虽然有着眼角纹,但也平添了一道岁月的美。来到这里喝酒是一回事,色迷迷的看老板娘也是一回事,终究都是为了放松这一回事嘛,眼睛看不耽误喝酒,也不妨碍脑子里想些什么。

最令人蠢蠢欲动的是:老板娘是个寡妇,人长得漂亮,又有一座酒馆。这也是酒馆常年有客的原因。

虽说这是个战争的年代,但是王国境内的治安也还好,这也让酒馆就这样开了下去。

“哈哈哈,看来我们满足不了你了,也就米尔那个老柿子能满足你。

“哈哈哈,哈哈哈……

说完,又惹得喝酒的众人一片大笑。连米尔也在笑。

有猥琐的,有色迷迷的,也有毫不在意的……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毕竟,这个世界很大。

“哈哈,戴维,几天不见,你又变漂亮了,给我来杯卡舌龙兰,简直想死我了,宝贝儿。米尔走到跟前,还未说完,便被老板娘的玉指按住了嘴巴,不让其发生。

虽说米尔是个猎人,算不上有钱人。但是不得不说,长年的打猎生涯使其四五十岁的年纪,身材仍然精装,丝毫没有走样子,削瘦的脸上外加犹如刀削般皱纹,这也是米尔一直引以为豪的“男人的魅力。

眼见自己话还没说完,便被老板娘用食指按住嘴巴,米尔瞧去,涂着火焰般鲜红的指甲油,便毫不犹豫地用舌头卷进自己的嘴里。眼神顺着胳膊就往上飘。

“好白,好大。

虽然每回都能偷看到,但是回回都这样想。

还没等回过神来,脸上便挨了一巴掌。不用想,老板娘的受肯定打疼了,毕竟米尔大叔的脸皮挺厚。

“戴维,我的酒……

米尔大叔自觉理亏,连忙转移话题。但那一个巴掌却引得喝酒的人哈哈大笑。

“米尔,你个老小子也有今天,哈哈哈哈。

说话的正式与米尔同一个村的村长的儿子——哈维,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小时候经常一起打猎。

米尔的父亲去世的早,小时候米尔与哈维就跟着哈维的父亲一起去打猎,可以说,如果没有哈维的父亲,也就没有米尔的现在。也就没有了阿卡多。

也许早就化作了某个野兽的粪便,或者冻死在冬天的街头。谁知道呢,那些未曾发生的,也许,现在的生活也只是幻想。但是,乐在当下嘛,明天会有明天的猎物,不必感到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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