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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集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

努力的菜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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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新书《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努力的菜鸟”,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剩余的76个从少年到中年不等的男人,却是看向高顺眼中带着希冀和担忧,而且,高顺竟然在这些人里面看到了一个异族十四五岁的姑娘和两个异族青年男子不等他再问,十八个人中一个叫张乙的人就站出来说道:“主人,他们虽然是鲜卑人,但他们是被他们的单于和连灭杀了部落,最终逃来这里的,,而且人很不错,对我们汉人也很好小人看到您收下了木黎,所以就……”他刚刚说完,那三个鲜卑人就马上出列,右手握拳,放在心脏位置单膝...

来源:cd   主角: 胡从高顺   更新: 2023-05-13 22: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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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简介

作者是"努力的菜鸟"的热门新书《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火爆上线,是一本军事历史的小说。其中内容精彩截取:就算用的是黑娃的弓箭,那也是人家跟黑娃两个人的交情,可不是跟所有人的。毕竟谁也不欠谁的,危难时候能帮一把,那就是大恩。一顿饭吃完,大家都熟络了不少,高顺也了解了这些人的大致情况。那个借给他弓箭的叫黑娃,27岁,是个猎户,穷苦人家的孩子,家人早死光了...

第2章

《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引出了胡从的故事,看点十足。《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这本连载中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 高顺,历史古代,历史,穿越,三国,特种兵小说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节第七百七十一章 吕布求见,已经写了217.0万字,喜欢看历史古代、历史、穿越、三国、特种兵 而且是穿越、历史、大佬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

书友评价

为什么这类小说里的女人都那么讨厌呢

接受不了主角处事态度,竟然接受刘备在自己势力范围发展还给太守当!弃坑了。

怪不得那么低分了,错字乱字大把的,还有就是建议读者千万别带脑看这本书。

需然有很多同音字,但写的很精采

什么乱七八遭的!18路诸侯去讨董还刘备打他陶谦脑子有问题

写的很棒,一口气看完,语言幽默。就是有些词语老重复,显得不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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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大军南下

第二百一十章 豪赌之人

第二百一十一章 闲的蛋疼俩个人

第二百一十二章 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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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试读

火已经生起,在一个临时挖出来的土坑里燃烧着,上面架着一个瓦罐,里面有被处理过切碎了的兔子肉,已经能闻到肉香。

“高公子回来了啊!胡从开口问候,称呼都变了,他的态度已经变的有些尊敬了,因为之前高顺练箭的情形他们也是看在眼里的,就算不懂也看出来高顺的进步是多么巨大,毕竟连黑娃都已经极为尊敬了,这足以说明问题。

高顺笑笑将手上的兔子交给阿福去料理,也将弓箭还给黑娃,略有歉意道:“抱歉,刚才有一支箭被损坏了!

黑娃连连摆手道:“不打紧,高兄客气了,一支箭而已,回头我再做些就是了。

高顺大大方让众人都感觉很亲近,在这种缺少食物的情况下,他一连送出了两只兔子跟大家一起吃,这简直就是救命之恩。

就算用的是黑娃的弓箭,那也是人家跟黑娃两个人的交情,可不是跟所有人的。

毕竟谁也不欠谁的,危难时候能帮一把,那就是大恩。

一顿饭吃完,大家都熟络了不少,高顺也了解了这些人的大致情况。

那个借给他弓箭的叫黑娃,27岁,是个猎户,穷苦人家的孩子,家人早死光了。

旁边的那个同样带了一把刀的少年,是他的堂弟,叫阿福,两人出去打猎,结果家人这次死光了,他们躲过了一劫,最后两人杀了三个匈奴兵,一起救下了这十二个人。

胡从是一个酒楼的账房,今年42岁,但看起来像60岁,那两个小孩子是兄妹两个,男孩叫小六,女孩叫小七,父亲是朔方城里的一个什长,被匈奴人杀了,都是黑娃他们从城里逃出来时顺手带上的。

至于其他人,都是凑巧被黑娃两人救的,不然只怕也死了。

另外,高顺从胡从口中得到一个让他震撼莫名的消息:现在是中平四年,黄巾军刚刚被灭一年多时间。

汉朝末年!

高顺被雷的外焦里嫩,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他竟然来到了汉朝末年,历史上一个即将开始的精彩纷呈,瑰丽壮阔,英雄辈出,但却异常凶险的三国时代。

他曾今的职业素养让他很快保持了镇定,给自己编造了一个在一个山上跟着师父修行的孤儿,不过师父刚刚过世了,他也就想要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这个理由倒是没让人怀疑什么,他继续打探消息。

“胡老,你们说的九原城里有飞将军镇守,匈奴人不敢gongzi前来造次,那这飞将军到底是谁啊?

高顺刚刚已经说了他没外出过,胡从也不意外,解释起来,顿时豪气顿生:“飞将军,姓吕名布,字奉先,武艺高强无人能敌,手上一杆方天画戟出神入化,直杀的匈奴鞑子抱头鼠窜,尸横遍野,只要听到他的名号,匈奴鞑子就没有不怕的。因此,九原城根本没有匈奴鞑子敢去骚扰。

高顺再次震惊,他竟然听到了一代战神吕布的名字,活的!

记忆里的《三国演义》上面的片段和上学时学到的那些历史资料开始慢慢跟自己眼前的现实重合,他竟然要见到吕布了。

作为一个军人,吕布的威猛和睥睨天下的那种威势自然也是他的追求。

休息了大约两个小时时间,众人体力上恢复不少,胡从看看天色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快些上路,早一日赶到九原城,就早一些安全了。

众人上路,草原上没有路,众人只有根据大致的方向向东走,这让高顺心头酸涩,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苦啊,这么赶路,搞不好迷路了都不知道。

不过,如今有了他在,至少不会走错。

一下午时间,众人才走了不到十五里路,眼看天色渐暗,众人于是找了一个土坡下,准备过夜。

不过他倒是开了眼界了,为了挡风沙,黑娃和阿福用武器在土里挖了一个坑,人躲进去,可以避免被夜间的猎食者发现,避免发生危险。

高顺也照做,给自己挖了一个,试了试,除了泥土潮湿一些,的确很适合躲藏。

等众人安顿好,天色已经暗淡,草原上的风呼呼的吹过,带起一阵呼哨声。

有夜鸟啼鸣,还有远远传来的狼嚎,在空旷的原野上肆意飘荡。

就这样过了一夜,天色微亮,高顺就被一阵动静惊动,泥土里传来剧烈的轰鸣声。

高顺赶紧爬上土坡查看,只见远处草原上一队骑兵冲锋而过,迅疾如风,马蹄踏的草原都在轰鸣作响!

“啊,这是匈奴鞑子!黑娃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高顺仔细看过去,果然,这些人的穿着跟眼前这些人的服饰相差很多,手上都带着弯刀,他们的骑术都很好,一边骑马还一边嚎叫,如同一群野狼。

黑娃低声怒骂道:“这帮龟孙子,肯定又是去哪里杀人了,你看他们的马上都挂着人头,那是他们的战利品!

听到这话,高顺赶紧再看,的确是人头,很多还偶尔飘飞出一滴殷红的鲜血!

看到这里,高顺陡然胸中燃起一股怒火,他想要杀人。

他曾今是就是战士,并不缺乏杀人技能,但,那都是杀一些敌人和罪犯,就算之前听说了匈奴鞑子劫掠的事情的时候,也,没多少怒气,因为他总是当做历史故事来看的。

可是现在,他有些忍受不住了。

不过,他很清楚,这些人都骑着马,速度很快,他根本追不上。

而且,他如今也不能让这些人发现,不然面对这些人,用冷兵器作战,他必死无疑。

忍!

他们趴在草丛里,看着那些匈奴兵急速远去,然后赶紧启程赶路,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走出三四里的时候,太阳已经升了起来,温度也升高了不少,至少感觉不到凉了。

“你看那边!又有匈奴人来了!黑娃忽然指着一个方向说道。

黑娃指的是南方,地平线上,一团黑影慢慢向这边过来,但速度不快,似乎都在步行!

只能先藏起来了,被发现了可能就是全军覆没。

办法很简单,挖坑!

挖一个浅浅的坑,自己趴进去,有荒草遮蔽,很不容易被发现。

不过高顺却一直注意着这队匈奴人动静,然而,等这队匈奴人来到一里外的时候,他却是陡然血气上涌。

难怪这些家伙都走的慢,原来他们是押送俘虏和抢夺来的物资的。

整个队伍规模并不大,有三十人左右,三辆大车,用牛拉着,上面是各种东西,有粮食,家具物品,押送的匈奴兵一共15个。

但俘虏,全都是女人,被用绳索一个接一个的串起来赶着走,看那服饰,就是高顺也能明白都是汉人。

他开始想起来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历史上匈奴人劫掠的资料了,好东西都抢走,男人都杀了,女人都带走,这就是他们的习惯。

“黑娃,把你的弓箭给我!高顺直接吩咐,没有商量的意思。

“啊,高公子,您要干啥,这么多人,打不过!黑娃劝解,其实他也气发疯。

“放心,我有把握!高顺不容分说。

高顺冷笑:“哼,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要看能不能打得过才出手的!

“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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